企業(yè)采購人員涉及紀律的要求(第二篇)
服務項目 |
采購合同管理,供應商,采購詢價,采購清單 |
面向地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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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采購詢價管理制度。采購部門收到批準的采購申請單,時間向已有的供應商購買,如果已有的供應商沒有此物資,1000元以上的,先詢問市場價格,并做好記錄,至少尋找3家供應商,進行詢價、議價、比價,選擇經(jīng)濟實惠的一家購買,并保管一年《市場詢價記錄表》。
的眼鏡企業(yè)大光明,需要一批金屬鈦做眼鏡架,采購部賈主管先向已有的供應商詢問金屬鈦,已有的供應商都說沒有,于是賈主管先到市場上了解了一下鈦的價格,并記錄好金屬鈦的詢價記錄,然后找了A金屬鈦廠、B金屬鈦廠、C金屬鈦廠詢問價格,接下來比價,A金屬鈦廠的價格比較低,質(zhì)量也很好,于是賈主管就選擇A金屬鈦廠作為供應商。
第三,采購合同管理制度。確定采購價格后,所采購商品金額達到5000元的需要同供應商簽采購合同,達到3次/年供貨的供應商也需要簽訂采購合同。供應商給予價格優(yōu)惠政策,比如現(xiàn)金折扣,一定要寫進合同中。所有的采購合同進行合同評審會簽,總經(jīng)理、審計總監(jiān)、財務部認真審核合同的每一項內(nèi)容和條款,如沒有問題,簽字確認,并對會簽結(jié)果承擔責任。只有通過會簽,才能在合同上加蓋公司的合同章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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