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窯之謂,在中國古代陶瓷史上有不同的內(nèi)涵。就廣義而言,是有別民窯而專為官辦的瓷窯,其產(chǎn)品為宮廷所壟斷。在宋代瓷器中,官窯即是一種專稱,指北宋和南宋時在京城汴京(汴梁,今開封)和臨安(今杭州)由宮廷設(shè)窯燒造的青瓷,故又有“舊官”和“新官”之分,前者為北宋官窯,后者為南宋官窯。
康熙朝歷時61年,款識較多。其官窯款多為“大清康熙年制”六字兩行或三行青花楷書款,晚期有少量篆書款。前期常見干支紀年款,如“康熙辛亥中和堂制”等。本網(wǎng)資料庫內(nèi)有一對康熙青花杯,落款為“大清丁未年制”,是康熙六年的瓷器?,m瑯彩器上書“康熙御制”四字楷書料款。其字體前期寬大,筆劃粗重挺拔,頓捺明顯。后期字體清秀,在具體寫法上也有細微區(qū)別,如:熙字四點多為直點或順點,少逆點。年字三橫橫較短,第三橫較長,且緊緊上靠,一豎較長??钭滞怙椨袉稳Α㈦p圈、雙正方框等。
明代采取“官辦民窯”的形式,開始有官廠,專燒進貢的瓷器。 如在景德鎮(zhèn)設(shè)御器廠,特派廠官,經(jīng)費出自地方,編役人夫,設(shè)窯達五十幾座,燒造御器即貢器。清代與明代不同,采取的是“官搭民燒”的折中形式。其產(chǎn)品分“欽限”和“部限”兩類,前者是專給皇帝用的,后者是給朝廷和外交禮賓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