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次為決策層,包括黨、政、技(術)領導。主要培訓:
1.通過介紹質量管理和質量的發(fā)展和本單位的經(jīng)驗教訓,說明建立、完善質量體系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2.通過ISO9000族標準的總體介紹,提高按國家(國際)標準建立質量體系的認識。
3.通過質量體系要素講解(應講解“管理職責”等總體要素),明確決策層領導在質量體系建設中的關鍵地位和主導作用。
試運行
質量體系文件編制完成后,質量體系將進入試運行階段。其目的,是通過試運行,考驗質量體系文件的有效性和協(xié)調(diào)性,并對暴露出的問題,采取改進措施和糾正措施,以達到進一步完善質量體系文件的目的。在質量體系試運行過程中,要抓好以下工作:
1.有針對性地宣貫質量體系文件。使全體職工認識到新建立或完善的質量體系是對過去質量體系的變革,是為了向國際標準接軌,要適應這種變革就認真學習、貫徹質量體系文件。
2.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體系文件通過試運行必然會出現(xiàn)一些問題,全體職工立將從實踐中出現(xiàn)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如實反映給有關部門,以便采取糾正措施。
3.將體系試運行中暴露出的問題,如體系設計不周、項目不全等進行協(xié)調(diào)、改進。
4.加強信息管理,不僅是體系試運行本身的需要,也是試運行成功的關鍵。所有與質量活動有關的人員都應按體系文件要求,做好質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傳遞、反饋、處理和歸檔等工作。
第二章 申訴的處理程序
第六條 當事人對有關認證認可工作機構的決定有異議的,應當向作出決定的機構提出申訴,對處理結果仍存有異議的,可以向認監(jiān)委提出申訴。
當事人認為認證認可工作機構的行為嚴重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權益的,也可以直接向認監(jiān)委提出申訴。
第七條 當事人向認監(jiān)委提起申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訴方;
(二)有具體的申訴請求、事實和理由;
(三)屬于認證認可工作范疇。
第八條 當事人申訴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一式兩份,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電話、郵政編碼(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住址、聯(lián)系電話、郵政編碼);
(二)被申訴人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電話、郵政編碼;
(三)申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jù)。
第九條 當事人委托代理人進行申訴的,應當向認監(jiān)委提交授權委托書。
第十條 認監(jiān)委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以下處理:
(一)申訴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予以受理;
(二)申訴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訴人,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一條 下列申訴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
(一)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jīng)受理或者處理的;
(二)當事人無法證實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
(三)不屬于認證認可工作范疇的。
第十二條 認監(jiān)委受理當事人申訴后,承辦人應當填寫申訴案件立案登記表,同時附上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