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技術技能類:從事技術和崗位技能工作并具備相應技術職稱或國家職業(yè)資格,為實施公共管理提供技術技能支持和保障。包括:安全質量檢驗檢測、計算機網絡維護、教練、教師、衛(wèi)技、速錄員、護理、高配操作、電工、設施設備維護維修、廚師、理發(fā)師、公車駕駛等技術技能崗位。
技術技能類崗位可根據(jù)技術、職業(yè)技能水平高低細化分為三類,一類為技術職稱和技師,二類為中級技術職稱和技師,三類為初級技術職稱和工及以下。
3、特殊工種類:從事苦、臟、累、險等特殊崗位。包括:艾滋病性病防治、B超放射、醫(yī)療廢物處置、應急處突、強制醫(yī)療、特種設備檢驗維修、老年兒童殘疾護理護工等特殊工種崗位。
4、窗口服務類:面向社會提供窗口公共服務。包括:(、車輛、出入境和110接警話務等)、稅務征繳、就業(yè)服務、社會保險、民政服務、住房建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衛(wèi)生、科技、文化、住房、公共資源交易、熱線接聽、檔案查閱等窗口服務崗位。
5、普通類:協(xié)助開展業(yè)務工作、內部綜合管理、事務辦理和服務保障等工作。包括:檔案材料整理、證書制作發(fā)放、收發(fā)、打字文印、價格調查、統(tǒng)計調查、教學、生活指導、導醫(yī)服務、收費、普法宣傳、調解咨詢、值班、大樓公寓宿舍管理、倉庫保管、后勤服務等普通崗位。 [18]
對于用工單位的優(yōu)勢編輯
簡化管理程序,減少勞動爭議,分擔風險和責任,降低成本費用,自主靈活用工,規(guī)范用工行為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勞務派遣制的一個顯著特征。在中國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工人歸單位所有,都是單位的人,工作是終身制,端的是鐵飯碗,人員能進不能出.工人閑置浪費現(xiàn)象很普遍。在中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知識經濟正在興起,工人要流動,“單位人”要變成“社會人”已經是大勢所趨。中國勞務學家、中國勞動科學院副院長王通訊教授提出“對工人,不養(yǎng)而用是上上之策?!彼f:“如何用工人、現(xiàn)在有三種.現(xiàn)象:一是養(yǎng)人用人;二是養(yǎng)人不用人;三是不養(yǎng)人而用人,對用人單位來說‘工人不養(yǎng)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為我所用’要比‘為我所有’有利得多。”實行勞務派遣制,使用人單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這種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實現(xiàn)。用人單位只需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一份勞務派遣協(xié)議,然后由勞務派遣機構把合適人員派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只負責對工人的使用,不與工人本人發(fā)生任何隸屬關系。應當說,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為特征的勞務派遣制,特別適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業(yè)、國企改制企業(yè)和那些經營發(fā)展變化比較快、不同發(fā)展階段或不同發(fā)展時期對人才需求又不盡相同的單位。
第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制的又一個顯著特征。人才制的用人模式實際上形成的是三種關系.也就是以人才機構為中間行為主體,形成的機構與被人才之間的隸屬關系、機構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合作關系,以及被人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很顯然,用人單位對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資薪酬的發(fā)放、社會保險的代收代繳、合同的簽訂、續(xù)訂和解除,相關問題和爭議的處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機構負責。這樣,用人單位用人,機構管人,這種用人模式對用人單位來說省了很多事,減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帶來的工作量和相關的麻煩??梢允褂萌藛挝坏慕洜I管理者能夠更專心于事業(yè)的發(fā)展和企業(yè)的生產經營。
第三,勞務派遣機構“一手托兩家”,更有利于勞務供需雙方的雙向選擇和有關各方責權利的保障,這是勞務派遣制的一個帶有根本性的好處,也是這種用人模式特的機制。
國內各地勞務派遣制的實施主要是由各級所屬的勞務服務部門發(fā)起的,是勞務服務業(yè)中的職業(yè)介紹的進一步延伸。常規(guī)的勞務代理工作,是介于勞務供需雙方關系之外提供的一種勞務服務,是一種局外角色的服務。勞務代理工作延伸為勞務派遣制以后,就發(fā)生了質的變化,就變成了一種介入其中的局內角色的行為主體。
,有資格進行勞務派遣的機構.是經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具有法人資質、被特許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的機構。作為勞務派遣機構,介于勞務供需雙方中間,一方面要根據(jù)用人單位對工人的需求,履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向用人單位及時選拔所需的適用工人,并管理好所的工人,確保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相關責、權、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在對選定的人才實施人才前,要與被人才簽訂勞動合同確立雙方的隸屬關系,確保被人才在派出工作期間相關的責、權、利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這就是勞務派遣機構有別于其他企業(yè)法人所經營的特殊職能。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2、鑿井
2-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yè)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企業(yè)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
2-2技術條件
(1)企要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初級以上技術或工以上
職業(yè)。
(2)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鉆工、電焊工、電工、安全員等技術工人,工種且不少于13人。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guī)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承擔業(yè)務范圍編輯
(一)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承擔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業(yè)務(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規(guī)模不受限制
(程勘察丙級項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資質
1、
承擔本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業(yè)務,其規(guī)模不受限制。
2、乙級
承擔本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乙級及以下規(guī)模的工程勘察業(yè)務。
3、丙級
承擔本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丙級規(guī)模的工程勘察業(yè)務。
(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承擔相應的工程鉆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yè)務。
四、附 則
(一)本標準中對非注冊技術人員的其它考核要求:
“工程勘察行要技術人員配備表”中的非注冊人員,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技術
,并從事工程勘察實踐8年以上;表中要求技術人員具有技術的,從其規(guī)定。
(二)海洋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另行制定。
(三)本標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xiāng)負責解釋。
服務對象
一般經省市勞動人事部門廳批準可成立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主營業(yè)務有人力資源外包,人力資源以及通過招聘網為 企業(yè)提供人才的供應信息,為個人提供求職登記,推薦工作;同時也為企業(yè)提供代理招聘會的舉辦,法律法規(guī)的咨詢等工作。
崗位要求
《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guī)定:“第六十六條 [2] 勞動合同用工是中國的企業(yè)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薄扒翱钜?guī)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xù)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yè)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yè)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shù)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勞動行政部門規(guī)定?!?br />
勞務派遣的工種
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秳趧雍贤ā返诹鶙l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yè)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不少用工單位在各種類型、各種時間長度的工作崗位上都實施了勞務派遣,甚至在其主營業(yè)務崗位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 [3] 隨著1995年《勞動法》的實施,我國已經消除‘正式工’、‘臨時工’的二元用工體制。勞務派遣的濫用,導致了新的二元用工體制?!秳趧雍贤ā穼嵤┖螅霈F(xiàn)了新的‘正式員工’、‘被勞動者’二元用工體制。在用工單位中,被勞動者承擔線工作,為企業(yè)發(fā)展做出直接貢獻,卻成為‘二等’員工群體。現(xiàn)在有一種‘逆向’的怪象,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轉為勞務派遣工,再派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上去。勞務派遣已經成為部分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責任的一種途徑。 [3]
國外主要以“項目型”或外包為主,占整個勞務派遣市場的7成以上。在這種和外包形式中,崗位因項目的設立而存在和結束,項目周期通常在12-15個星期左右,崗位人員在項目結束后就由勞務公司到其他公司的項目工作。總體而言,以崗位而論,存在臨時性、性、性等特征。 [4]
像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qū),將100多個行業(yè)和崗位全部列出來,只有在范圍內的工種才可以使用工,除此之外使用工都屬于非法。 [5]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鄭尚元也建議,應該學習日本等國勞務派遣立法的做法,在法律上把勞務派遣的具體崗位一一列舉出來。為此,他提出兩種方案:一是在勞動合同法中直接列舉勞務派遣的具體崗位;二是授權由來規(guī)定,在修改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時對崗位范圍予以明確。 [6]
國外
以日本為例,日本在勞動法規(guī)上對勞務派遣工的適用范圍進行了嚴格、細致的規(guī)定,將允許企業(yè)使用勞務派遣工的崗位嚴格限制在26類崗位之內,且將其中24類崗位的服務時間限制在一年以內,即使重新簽訂合同,工人的總時間也限制在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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