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的行為。轉讓注冊商標,要在轉讓后6個月以內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評估作價。有的國家規(guī)定轉讓商標要連同企業(yè)一同轉讓。中國對商標連同企業(yè)一同轉讓未作規(guī)定,但規(guī)定了受讓人應當使用轉讓商標的商品質量。商標也可以作為投資物作價入股。
商標轉讓:
1、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xù)。
2、因企業(yè)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fā)生商標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xù)。
3、依法院判決發(fā)生商標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xù)。
4、轉讓商標時需一并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商標轉讓優(yōu)勢:
商標轉讓是對注冊商標持有者而言,轉讓過程中還有一個主體,就是商標購買者。對于商標購買者來說,購買商標比自己注冊商標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優(yōu)勢。
時間優(yōu)勢
注冊商標一般需要1-2年(中國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的時間沒有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商標注冊的效率和國內的商標申請量有直接關系,普遍為1-2年)。
轉讓商標一般只需要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起注冊商標,節(jié)省了一半的時間,這對很多需要在短時間內擁有商標的購買方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時間節(jié)省。
成功率優(yōu)勢
注冊商標的通過率并不高,注冊一個新的商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很難商標局或市場上有沒有近似的商標。若商標局發(fā)現有近似商標就有可能導致商標注冊不成功。
轉讓商標風險非常小,轉讓的商標本身就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注冊商標,已經得到了國家商標局的認定,所以不存在國家商標局因近似駁回商標的可能性。轉讓商標,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就能得到商標的注冊證,擁有商標的所有權。
商標價值優(yōu)勢
注冊一個新的商標后還需要從頭推廣宣傳,其初始價值很低。
轉讓的商標一般都是在市場上經過認可的商標,有一定的度,其價值較高,便于購買方在短時間內建立自己的品牌。
商標轉讓失敗常見原因:
商標轉讓相較于新商標的注冊自然是省時省力得多,不過也不是一定會成功,也有一些商標轉讓被中途中止的情況。商標轉讓不成功的原因有:
公司未按規(guī)定進行年報,若不補填年報,商標轉讓不會成功。
自然人商標轉讓,需要簽字,若字跡有變化,無法自證,商標轉讓不會成功。
商標被別人提出異議,若不自證,無法成功。
手里還有與轉讓商標類似的商標,若沒有一并轉讓,無法成功。
購買商標有哪些好處?
如今每個公司都需要注冊自己特有的商標,公司通過自身商標建立自己的品牌文化,從而讓客戶對公司品牌產生認知跟認同。
哪些商標可以轉讓?
1 注冊商標:我國《商標法》第42條明確規(guī)定,注冊商標可以進行轉讓。
2 申請中的商標:對于已經受理、但是還沒有獲得注冊的商標,雖然商標法沒有明文規(guī)定,但是一般認為,隨著審查工作的進行,這類商標是有可能獲得成功注冊的,因此實務中是允許此類商標參照注冊商標的要求進行轉讓的。
3 未注冊商標:我國商標保護制度是以注冊原則為主、使用原則為輔。因此,對于已經投入使用、但是沒有進行注冊申請的商標,或者曾經申請過、但是被駁回的商標,通常只有在度比較高等特殊情況下,才可能獲得保護,而且所獲得的保護也不是通常意義上的注冊商標權。對于此類商標的權益,一般認為和使用主體關系密切,因此一般不存在常規(guī)意義上的商標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