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常常教人不要自私,要多為他人設想,為別人做點事。這是很好的教誨。可是,加上前面兩點所產(chǎn)生的效果,一個人的潛意識往往認為犧牲自己才能成全別人。我們的社會更愛表揚這類人,認為這才是良好的。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父母往往習慣用恐懼、羞愧感和犯罪感去推動孩子做或不做某些事。這樣容易使孩子覺得自己不如別人、能力不足、不能控制情況、沒有做正常人的資格等,因而沒有自信。
自愛的基礎是自信。在自己擁有的東西之中,凡是有能力給我們樂趣、提升或其他價值的,我們都會愛護它。給我們價值越大的,我們越加愛護它;沒有價值的,我們就會把它丟在一旁,破爛了或者失去了也不在乎。自愛就是自己愛護自己。只有自己愛護自己,才能有效地愛護別人,別人也才會愛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