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功先生是當代學者、畫家和書法家。他著作豐富,通曉語言文字學,甚至對已成為歷史陳跡的八股文也很有研究;他做得一手好詩詞,同時又是古書畫鑒定家,尤精碑帖之學。
書法和書畫不同的兩個概念。書法是指毛筆字書寫的方法,主要講執(zhí)筆、用筆、點畫、結構、分布(行次、章法)等方法。如執(zhí)筆要指實掌虛,五指齊力;用筆要中鋒鋪毫;點畫要圓滿周到;結構要橫直相安,意思呼應;分布要錯綜變化,疏密得直,全章貫氣等等。主要是講寫漢字的方法,如李慎言的《書法概論》一類的書。進一步說,就是書寫漢字的文章詩句使之成為藝術作品的方法。而法書是指有一定書法藝術成就的作品,與名畫是對稱的。常見的書法藝術作品的字體有六:楷書、行書、草書、燕書、隸書和篆書。這六體只要有高度的藝術價值,可供臨摹取法的,都可以稱之為“法書”。書法與法書雖說是兩字的顛倒,其含意的廣狹卻有所不同,一個屬于理論,一個屬于實踐,且兩者又是相輔相成的。
鑒別古書畫采用物物對比,主要在于對實物的目鑒,即憑視覺觀察并識別某一類作品的藝術表現(xiàn)的特征,畫和字的時代風格和書畫家的個人風格。但是目鑒有一個先決條件,即:一人或一時代的作品見得較多,有實物可比,才能達到目的,否則是無能為力的。因此常常還需要結合文獻資料考訂一番,以補“目鑒”的不足。某一畫家傳世作品較多,能作充分的對比時,目鑒的確能夠解決問題,明清人的作品傳世較多,有比的條件,不考訂也沒有什么關系,當目鑒無所依傍,比較的條件不充分時,考訂也可能起主導作用。但是考訂要靠目鑒來判別哪些書畫是“依樣畫葫蘆”的摹、臨本,還是沒有依傍的憑空的偽造本。在這一基礎上才能進一步加以考訂和探索,達到比較全面的理解和認識,否則考訂也無濟于事。所以考訂次于目鑒。實際上,目鑒與考訂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考訂,大半要翻檢文獻。但不要忘記,文獻本身也會有錯誤,謹防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