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下屬海上環(huán)境保護于2003年7月18日通過了IMO.MEPC.107(49)決議案。該決議對《MARPOL 73/78 防污公約》附則I 有關YWC型15ppm艙底油水分離器提出了新要求。通過此船用油水分離器可對船舶上的含各種燃料油、密度的殘余渣油以及由氧化鐵、表面活性劑等配置的乳化液混合物艙底水進行有效處理。
運行中注意事項 1:調整排除水管路閥開度,保持分離器內有壓力,以利于分離器內污油的排除 2:觀察壓力表、溫度表等指示儀表是否正常 3:觀察處理后的排水水質和油份濃度報警器的工作情況 4:排放結束后,應繼續(xù)注入清水運行15min,清洗分離器 5:停泵后關閉進出口閥,避免筒內清水流失,減少內壁氧化、腐蝕 6:每次使用油水分離器排放,均應記錄到油類記錄薄中
維護保養(yǎng):
1.濾芯和存水杯要定期進行清洗。
2.調壓失靈不準,應檢查調壓裝置的彈簧、閥芯、平衡彈簧是否損壞。
3.溢流孔有大量氣體溢出時,應檢查膜片和閥桿上的橡膠是否損壞。
4.定期清洗,可用肥皂水和清水,忌用丙酮、甲苯等有機溶劑清洗存水杯、視油窗等塑料零件。
5.裝配時,滑動零件及O型圈處涂適量黃油或潤滑油。